成都帝景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琥珀庭院项目验收公示
2018-02-07 16:31:01
1、项目基本情况
成都帝景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琥珀庭院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位于成都市经开区(龙泉驿区)南一路2666号,总投资50000万元。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61292.897m2,总建筑面积约181449.82m2(地上125419.17m2,地下56030.65m2)。其中住宅、商业建筑面积124742.64m2(共1335户,已入住1010户),物业用房建筑面积676.53m2,多功能房建筑面积12277.80m2,车位建筑面积37826.24m2,设备用房面积5926.61m2。
建设单位:成都帝景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成都帝景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琥珀庭院项目于2010年1月18日取得了成都市龙泉驿区计划于经济发展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51011210011801]0007号),准予备案;2010年4月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琥珀庭院”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5月4日予以批复(龙环审批[2010]复字60号)。本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环评、环保设计手续基本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验收监测结果
成都帝景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琥珀庭院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通过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检查,得出以下结论: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2期污水经小区内污水管道收集后预处理池处理,1期废水排口排放废水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3期污水废水池收集后委托成都新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
(2)废气
项目运营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以及垃圾转运点的恶臭。项目所产生的油烟废气由各产生单位自行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自然逸散;地下停车场通过安装送风机、排风机等机械抽排风系统,进行强制通风换气,出风口位于小区绿化带中,经草木吸附和空气自然稀释后排入大气环境;垃圾暂存点有专人负责清理、喷洒消毒药水及定期冲洗,垃圾及时运至市政垃圾站,减少垃圾恶臭的产生和逸散。
(3)公众意见调查
成都帝景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琥珀庭院项目竣工验收期间,共发放50份公众意见调查表,收回50份,有效调查表50份。经统计对该工程环保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100%。
(6)环保制度
成都帝景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有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运行进行环保管理,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体系,环保规章制度健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并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了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制度和项目环评批复中所提的要求。
(7)总量控制
项目为房地产建设项目,项目废水主要为住户生活污水、商业用房营运污水、办公生活污水、垃圾点清洗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间,1期和2期生活废水排放量为288m3/d,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成都市陡沟河污水处理厂处理。3期污水排放量为72m3/d,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委托成都新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根据本项目产污特点,结合国家总量控制要求,核定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总量,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总量39.74t/a,氨氮实际排放总量4.35t/a。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岳先生 18650200053
(2)建设单位:李女士 13438283193
验收意见pdf文件:http://www.hk028.cn/uploadfile/2018/0305/20180305041843713.pdf
验收报告pdf文件:http://www.hk028.cn/uploadfile/2018/0308/20180308021448476.pdf